我鬧脾氣嗎?


 


最近,有點不順,先是接到超速罰單,然後又接到台北停管處寄來的催繳通知單,在這沒有收入的日子,真的是令我….


 


超速罰單】


 


收到超速發單時,把日子往前推,試著回想當時是什麼日子?我開的車嗎?查到了,那段時間,多半是另一半開的車,跟另一半兩人拼命的回想,原來,很巧的是,那時開車的人是我。我一向自認我開車小心謹慎,怎麼會被開單呢?看這照片,想想那裡有限速標誌嗎?上網查,沒查到,但卻查到了這個地點既然是台北市的金雞母,很多人都在這裡被拍下,真的很嘔!


心想,反正繳費期限在月底,剛好月底前我還會在父母上趟台北看醫生,這回我就注意看。本來,我可以走十八標的,但卻為了證實我的失誤,我仍然選擇走一高,我慢慢的開到交流道下,果然,是有個限速標誌,我怎麼開了那麼多年,怎麼都不記得呢?


 


回程,我接受了自己的錯誤,依著罰單背面的指示,到了代收的銀行繳費,怎知,背後約5~家的銀行,我跑了2行,卻都沒有辦理代收罰款業務,最後,只好到監理站繳費,也許有人會說,那就到郵局或便利商店繳呀,我就是不想花那個手續費啦!已經多花那麼多錢了,能省就省下來,又不是沒得選擇。繳完錢,滿肚子怨氣,回家後,上交通部網站投訴,到今日,卻只有當天收到自動回覆的信件,卻沒有下文在等一陣子,若再沒回,我還是會去寫的;就像當初呂秀蓮女士要參選副總統競選時,我寫去建議火車站附近增設交通號誌一樣,沒回,我就再寫,只是那次後來由市警局回覆,並說已經挖洞安裝號誌,可是多年後,我再次舊地重遊,我真不知當時說的「洞」,是什麼「洞」,難道是你們的地洞?因為,我仍然沒有看到任何交通號誌呀!要不是我當時的電腦壞了,回覆的信件沒留下,不然,我今天會調出來,在去投訴的。


 


 


【北市停管處的催繳單


 


還好,我並沒有把停車繳費收據丟掉,有時,懶也是個好習慣,呵呵。根據催繳單上的時間顯示,這次,確定不是我開的車,詢問了另一半,我們確定當時的停車費已經由我在便利商店繳納了,於是,依著單上的電話,去電詢問,原來是當時開單的人員,再次去蓋章時,發現單子不見了,所以,開了第二張,而我所繳的就只是第二張的費用,停管處的服務人員一再跟我表示歉意,但也表明她沒有權限,知道我不是住台北市後,建議我上網寫申訴。掛完電話後,我寫了投訴信,上星期五收到了回覆,寫明,不收工本費(也就是罰款),只需繳納當初的停車費,但是,繳款方式有二:
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到北市停管處辦理,還得列印出這張回信。
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到郵局買匯票,掛號寄到北市停管處。


 


這下,我很失望了,於是,回信了。
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在申訴信件上已經註明我的居住地不在台北市了,要我特地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台北繳費,往來的過路費至少來回
80元,外加油費,原來的工本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費只需
50元,現在,我卻為了50元要花更多的費用,這不是變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的罰我嗎?我不依。
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同樣的,要我到郵局買匯票、寄掛號,這不是我的錯,為何我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特得去郵局辦這些事?花
25元的掛號費呢?
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想我這個不是唯一的意外吧,你們的教育訓練難道沒有把這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問題劃進去嗎?若是,當初你們開單人員有即時回覆,或有做些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處理,或是當停管處得知後,應主動寄出繳費通知單,這樣,我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不用花這些時間跟你們往返了,你們不就省去了一項麻煩了?
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若沒有別的辦法,我倒是願意配合,只要同意我在停車費上直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扣除郵寄的掛號費。


 


現在,我仍然在等回覆


 


 


【前例】


這不是我首次投訴或建議,年輕時,也投訴過中華電信、自來水公司,所幸,他們都認錯,自行將要我繳納的費用自行銷帳處理,也就消除了我對他們的不滿。


 


 


 


你(妳)說,是我在彆扭、鬧脾氣嗎?


我只是想,是我的權利,就不要用任何不合理的理由,來剝奪我的權利,除非,是我自己放棄的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   我鬧脾氣嗎?(解答篇)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鬧脾氣嗎?(結案篇) 


 


 
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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